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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koSolar(6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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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概念板块小幅上涨 春兴精工、星帅尔涨超10%
Jin Tou Wang· 2025-05-13 02:08
Core Insights - The solar energy sector experienced a slight increase of 1.56% as of the market close on May 12, with several companies showing significant gains [1] Group 1: Company Performance - Jinbo Co., Dongni Electronics, Chunxing Precision, and Xingshuai Er all saw their stock prices rise by over 10% [1] - Other notable performers include Wangzi New Materials, Baoxin Technology, Zhongheng Electric, Lierda, and Lens Technology, which increased by over 9% [1] - Aiko Solar's stock rose by 8.09% [1] Group 2: Fund Flow - The solar energy sector saw a net inflow of 2.225 billion yuan in main funds on May 12 [3] - The breakdown of fund flow indicates that large orders contributed 1.642 billion yuan, while medium and small orders saw outflows of 1.495 billion yuan and 0.533 billion yuan, respectively [4] Group 3: Top Fund Inflows - The top three companies receiving net inflows were BYD with 557 million yuan, Sunshine Power with 331 million yuan, and Zhongheng Electric with 284 million yuan [4][7] - Other companies in the top ten for net inflows include TCL Technology, Lens Technology, Longi Green Energy, Chunxing Precision, Gree Electric, Xingshuai Er, and Tongwei Co., with inflows ranging from 87.1 million to 224 million yuan [7]
爱旭股份: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2 13:51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4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司董事会对 (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nsp="ensp"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nsp="ensp"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年限制性 ...
爱旭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2 13:32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12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同 意向 1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
爱旭股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2 13:32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159 号 致: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称"《股东 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 ...
爱旭股份(600732)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5-12 11:47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44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5 月 12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向 1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9.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爱旭股份(60073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2025-05-12 11:4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表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 | 占本计划拟 | 占授予时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权的数量 (万份) | 授予权益总 数的比例 | 总股本的比例 | | 1 | 梁启杰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 | 0.87% | 0.01% |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101 | 人) | 499.00 | 21.61% | 0.27% |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2 | 人) | 519.00 | 22.48% | 0.28% | 三、首次授予部分的其他激励对象 1、限制性股票 | 人员类别 | 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 (万股) | 占本计划拟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爱旭股份(600732) -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5-12 11: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4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1、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 ...
爱旭股份(600732)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5-12 11:47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4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 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 ...
爱旭股份(600732)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12 11:47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证券代码:60073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5 | | 三、基本假设 6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 |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7 | |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8 | | (三)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 |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9 | |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3 | | (六)结论性意见 13 |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爱旭股份、本公司、 | 指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下同) | | --- | --- | --- | | 公司、上市公司 | | | | 本计划、 本激励计 |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5 | | 划、股权激励计划、 | ...
爱旭股份(60073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2 11:4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 AN046-2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46-2 号 致: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 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 6.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7. 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条件。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 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 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