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SHENG SCI(60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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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涨2.15%,成交额9496.76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31.59万元
Xin Lang Zheng Quan· 2025-10-28 02:49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news is that Baosheng Co., Ltd. has shown a recent increase in stock price, with a notable rise of 2.15% on October 28, reaching 5.69 yuan per share, while the company has experienced a year-to-date decline of 9.68% [1] - As of June 30,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for Baosheng Co., Ltd. is 60,100, which represents a decrease of 23.72%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period [2]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Baosheng Co., Ltd. achieved a revenue of 25.152 b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2.53%,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66.522 million yuan, which is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256.54% [2] Group 2 - The company has cumulatively distributed 514 million yuan in dividends since its A-share listing, with no dividends distributed in the past three years [3] - As of June 30, 2025, Hong Kong Central Clearing Limited is the fifth largest circulating shareholder of Baosheng Co., Ltd., holding 20.4915 million shares, which is a decrease of 635,100 shares from the previous period [3] - The company operates in the electric equipment industry, specifically in the production and sale of wires, cables, and bare conductors, and is involved in various sectors including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nuclear power, non-ferrous copper, superconducting concepts, and railway infrastructure [1]
宝胜股份: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4 10:1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Baosheng Co., Ltd. held its 21st meeting of the 8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October 24, 2025, to review proposals regarding the revision and formulation of certain governance systems [1] - For the year 2024, Baosheng Co., Ltd.'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98.27% from the wire and cable industry and 1.73%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Baosheng Co., Ltd.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7.6 billion yuan [1]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审议年度法治报告,推进企业法治建设。项 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 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 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 ...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0:02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 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 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 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经理层,经 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 - 1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经营管 理层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 经营管理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党委 ...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 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 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 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离职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 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 ...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宝胜科 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 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 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 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相关术语定义 (一)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 52 条规定,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 80 条第 2 款、第 81 条第 2 款所列重大事 件属于内幕信息。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 51 条规定的有 关人员。 (三)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消息公开前 买卖公司股票、泄露该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三种情 况的任何一种行 ...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 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 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4 1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 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 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 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 ...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担保活动风险,保 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担保活动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 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执行, 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 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二章 担保的内容、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 担保内容包括贷款担保、一般债务担保及其他 形式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 保。 - 1 - 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汇总形成公司年度担保需求报告, 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