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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0: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相关方面人员的产生,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 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 二分之一。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提名委员 会另设副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 3 | |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责任及义务 | 5 | | 第四章 离职董事持股管理 | 6 | | 第五章 附则 | 6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 息; (三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 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另设副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1 页(共 4 页) 第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 线交易、限售期出售股票、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情况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情况 3 | | 第三章 |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与披露 5 | | 第四章 | 账户管理及所持公司股票可转让数量的计算 7 | | 第五章 | 责任与处罚 8 | | 第六章 | 附则 9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工作 制度,明确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保证总经理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和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开滦能源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履职应当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公司其他有关制 度。 (三)带头落实党委和董事会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研 究和民主决策。 (四)把握企业生产经营规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维护股东及员工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工程师一名,总会计 师一名。 第五条 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此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规则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 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 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民主选 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通过运用系统、规范 的方法,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 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 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公司党委、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 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设置总审计师岗位,由审计部负责人兼任,总审计 师协助公司党委、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 秘书职责及其分管的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 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根据《上市规则》,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 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
开滦股份(60099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7 10:4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 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 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