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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谦)
2024-11-20 09:1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谦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0 09:1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 3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 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于江先生、任元滨先生、刘洪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郝银平先生、李海霞女士、王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 ...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谦)
2024-11-20 09: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王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海霞)
2024-11-20 09: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海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郝银平)
2024-11-20 09: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郝银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 ...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海霞)
2024-11-20 09:1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海霞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 ...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郝银平)
2024-11-20 09:13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郝银平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2024-11-14 09:28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 ...
滨化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09:2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5/9/10/13/17F Broadcasting Mansion, No.14A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已经出具了《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因公司本次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4 09:26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绪升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 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20 万股,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授予价格为 1.88 元/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