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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2.24亿元
Sou Hu Cai Jing· 2026-01-23 14:08
(记者 曾健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经AI快讯,华泰证券1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512.24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7.1亿元,相 关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72%及17.59%。 每经头条(nbdtoutiao)——检查糖尿病却查出胰腺癌!仅凭百元CT揪出"癌症之王",医生没看出来的 病,AI是怎么发现的? 每日经济新闻 ...
华泰证券拟增资国际子公司90亿港元
人民财讯1月23日电,华泰证券(601688)1月23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华泰国 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泰国际")增资不超过90亿港元,用于支持各项境外业务发展。华泰国际 是华泰证券国际业务的控股平台,2025年上半年共实现营收37.62亿港元,实现净利润11.45亿港元,是 其集团业绩的主要贡献来源之一。 ...
王会清当选华泰证券新董事长
人民财讯1月23日电,华泰证券(601688)1月23日公告,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选举 王会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华泰证券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也就此完成换届。其中,周 易再度被聘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韩臻聪、姜健、张辉、陈天翔、焦晓宁、王宇捷被聘 任执行委员会委员。 ...
华泰证券(06886):选举王会清为董事长
Zhi Tong Cai Jing· 2026-01-23 13:25
Group 1 - The announcement from Huatai Securities indicates the appointment of new executive and non-executive directors for the seventh board, effective from January 23, 2026, with a term of three years [1] - Wang Huqing has been elected as the chairman of the seventh board, and Zhou Yi has been appointed as the CEO, both effective from January 23, 2026, for a term of three years [1] - The seventh board will also include a staff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Wang Ying, elected through a staff representative assembly, effective from January 23, 2026, for a term of three years [1]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1-23 13:2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稱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HTSC名義開展業務) (股份代號:688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規則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之《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間接全 資子公司根據中期票據計劃進行發行並由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僅供參 閱。 釋義 於本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本公司」 指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 稱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7日由前身 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而成,在香港以「HTSC」 名義開展業務,根據公司條例第16部以中文獲准名稱 「華泰六八八六股份有限公司」及英文公司名稱「Huatai Securities Co., Ltd.」註冊為註冊非香港公司,其H股於 2015年6月1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 ...
华泰证券:选举王会清为董事长
Zhi Tong Cai Jing· 2026-01-23 13:20
第七届董事会亦包括近期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王莹女士。其自 2026年1月23日起履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责,任期三年。 华泰证券(06886)发布公告,王会清先生及周易先生获委任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丁锋先生、于兰 英女士、柯翔先生、晋永甫先生及陈建伟先生获委任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王建文先生、王全胜 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及老建荣先生获委任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自2026年1月23 日起履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责,任期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王会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自2026年1月23日起生 效,任期三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决议,聘任周易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自2026年1月 23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1-23 13:2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稱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HTSC名義開展業務) (股份代號:6886) 海外監管公告 承本公司董事會命 聯席公司秘書 張輝 中國江蘇,2026年1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王會清先生、周易先生及王瑩女士;非 執行董事丁鋒先生、于蘭英女士、柯翔先生、晉永甫先生及陳建偉先生;以及獨 立非執行董事王建文先生、王全勝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及老建榮先生。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規則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之《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 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僅供參閱。 釋義 於本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本公司」 指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 稱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於 ...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1-23 13:1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之《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於華泰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之法律意見書》,僅供參閱。 釋義 於本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稱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HTSC名義開展業務) (股份代號:688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規則作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本公司」 指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 稱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7日由前身 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而成,在香港以「HTSC」 名義開展業務,根據公司條例第16部以中文獲准名稱 「華泰六八八六股份有限公司」及英文公司名稱「Huatai Securities Co., Ltd.」註冊為註冊非香港公司,其H股於 2015年6月1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
华泰证券(60168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1-23 13: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6-01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期 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被担保人名称 | | | 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本次担保金额 | | | 亿美元 2.72 | | 担保对象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 | 24.69 亿美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 否 | □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人民币亿元) | | | - | | --- | --- | --- |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亿 | | 512.24 | | | 元) | | |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华泰证券(60168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01-23 13: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 现行有效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1.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