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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第一条 为适应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福莱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0:33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合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董事提名程序规定提出具体董事候 1 选人名单。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 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福莱特 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者两名 以上的董事时所采用的一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3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任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本集团")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门审计相结合,确保董事会 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联交所上 市规则》")、《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工作和内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1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約束與激勵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 稱「《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簡稱「《上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簡稱 「《聯交所上市規則》」)、《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酬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二條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級 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向董事會報告並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董事是指本公司的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 聘任的總裁、副總裁、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及由總裁提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1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識別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經 營活動及運作過程中的重大風險,提高公司風險管理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 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簡稱「《上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簡稱「《聯交所上市規則》」)、《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 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並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 對公司的總體風險管理進行監督,並將之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 第二章 人員組成 風險管理委員會行使職權必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有 關規定,不得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 2 – 第三條 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應至少包括一名獨立非 執行董事。 第四條 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7 10:31
| 证券代码:601865 | 股票简称:福莱特 | 公告编号:2025-07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59 |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 二 )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 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制度)

2025-10-27 10:3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 「本集團」)董事會決策功能,做到事前審計、專門審計相結合,確保董事會對管理 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簡 稱「《上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 作》、《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簡稱「《聯交所上市規則》」)、《福萊 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 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審核 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內、外部審計的溝通、監督、核查工作和內部控制。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名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非執行董事組 成,且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其中有一名委員為專業會計人士。公司董事會成 員中的職工代表可以成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 董事的三分之一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H股公告(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及建議修訂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2025-10-27 10: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監事會並修訂公司章程 為全面貫徹落實最新法律法規要求,確保公司治理與監管規定保持同步,進一步規範公司運作機 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年修訂)》(「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年修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上 交所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治理實際需求,公司擬取消監事會,原監事會的職權 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等監事會相關制度相 應廢止,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中涉及監事會、監事的規定不再適用。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員工超過300人,董事會成員中應設1名職工董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取消監事會後,公司擬增設1名職工董事,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