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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 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成员均 ...
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天成自 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经董事会及董事会秘 书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媒介或形 式对外报道、传送或发布任何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和资料,除非系履行法规 规章要求义务或已经获得有效授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 ...
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 ...
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
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 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续聘任。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
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 | |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 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 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 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跟踪。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
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浙 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天成自 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 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 ...
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09:3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
天成自控(603085) - 天成自控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1-13 09:30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 规定,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 修订,并提交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因 此,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调整。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收到董事洪 慧党先生的辞职报告,同时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慧党先生为第五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5-078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收到公司董事洪慧党先生的书面报告,洪 慧党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天成自控(603085) - 天成自控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11-13 09:30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878 号 致: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成自控"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贵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股东大会事项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