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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603106)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7:34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ecast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to be between -41 million and -33 million yuan[1]. - The expecte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47 million and -38 million yuan[9].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was -43.49 million yuan, and the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48.76 million yuan[2]. - The company anticipates a reduction in losses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primarily due to concentrated customer procurement demand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year[3]. -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did not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urrent performance forecast[3]. - There are no other significant factors affecting the current performance forecast[4]. -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is based on preliminary calculations and has not yet been audited[5]. -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pay attention to investment risks as the final data will be confirmed after auditing[6]. -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has not had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urrent performance forecast[11]. Innovation and Market Impact - The company has made progress in innovative applications but has not yet compensated for the impact on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s[3].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4 10:02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3,937,97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8.391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江浩然先生主持,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 恒 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 ...
恒银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4 10:02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349 号 致: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6-14 10:02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参会监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梁晓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梁晓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6-14 10:02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阅 被提名人履历等材料后,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查,被提名的总裁候选人、副总裁候选人、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董事会 秘书候选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 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 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6-14 10:02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于2024 年6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武延宾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江浩然先生;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会成员:江浩然先生 ...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6-14 10:0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 求。本次会议由江浩然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董事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高立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选举江浩然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6-04 07:5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恒银科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保障股东在会议期间依法 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 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 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 表,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 ...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9 13:18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
恒银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9 13:1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1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 证;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318 号 致: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