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Cuiwei Tower (6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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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依据本制度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或全资、 控股子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 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的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 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 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 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 2 名或 2 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第八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落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规范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对年报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财务总监应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 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司审计部是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审计委员会与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审计部。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 组织相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并且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召集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 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提高 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产生与考核程序,建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包含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营运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与薪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管理,规 范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 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增资扩股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 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融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融资方案,明确 融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对融资成本和潜在风险作出充分估计。 第三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其原则为: (一)统筹安排,合规操作; (二)规模与需求相对应; (三)收益与风险相匹配; (四)长远与当前利益兼顾; (五)资本结构安排合理。 第五条 公司应对融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开展融资活 动。重大融资方案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 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178条及《公司章程》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2 10:1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 运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规模与业绩、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绩效挂钩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效益、工作目标相挂钩。 (四)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 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政策与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