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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关于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9-06 09:19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2024 年 9 月 7 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附件:冯敬平女士简历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选举冯敬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冯敬平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为 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冯敬平女士简历。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
汇顶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建新
2024-09-06 09:19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建新为深圳市汇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深圳市汇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 ...
汇顶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6 09:19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 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 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尚平先生、潘尚锋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所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
汇顶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9-06 09:19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 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 ...
汇顶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9月修订)
2024-09-06 09:1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 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 董 事 2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7 | | 第一节 | | 监 事 37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 | | 财 ...
汇顶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06 09:19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运行的实际情况及规划,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6 名变 更为 7 名。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条款 就上述变更事项,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其他未涉及 修订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公司章程》条款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调整事项 1. 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原《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物 业管理"内容。 2. 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2024 年 9 月 7 日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 第十三条 经 ...
汇顶科技(60316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2 08:0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60 公司简称:汇顶科技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80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峰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云刚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 ...
汇顶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2 08:05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 ...
汇顶科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20 09:2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 就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层 邮编:518034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四年八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4854/FY/2024-77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汇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第一期激励计划")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