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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60326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 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 ...
合盛硅业(603260)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 ...
合盛硅业(6032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08-27 12:01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精 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 支持投 ...
合盛硅业(6032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合盛硅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
合盛硅业(60326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 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 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认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
合盛硅业(603260)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2: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及其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流程,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铜、白银、甲醇、工业硅、多晶硅等化工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数量与现货 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3、公司应当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 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
合盛硅业(6032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 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
合盛硅业(6032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道传送 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的主 要负责人批准,经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外界 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 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 息。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 ...
合盛硅业(603260)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 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 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投资、 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 投资、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 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
合盛硅业(6032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2: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 门的要求,参加其或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