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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09:0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 ...
恒为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09: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 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 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为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 ...
恒为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09:0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为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
恒为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美山
2023-12-13 09: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谢美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为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芳
2023-12-13 09: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罗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为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 八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 ...
恒为科技: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并结合 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所示: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 | --- | | 1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第 1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3 年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茵
2023-12-13 09:0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规定; 提名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茵为恒为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恒为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
恒为科技: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 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 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 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 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 数据为准)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芳
2023-12-13 09:0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芳为恒为科技(上 海 )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恒为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入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