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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
2024-01-04 12:52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欧 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2)。经事后核查发现,上述公告中限制性股票登记日应为过户日, 而非过户登记确认书出具日。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 2、更正前: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更正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3、更正前: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2024-01-04 08:11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14 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2 栋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4-01-04 08: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9.52 元/股。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3 08:2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 过人民币 21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 700 万股(含) 且不超过 1,000 万股(含),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1 亿元(含),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 作经验; (五)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 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 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 与 ESG 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进行研究 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中长期战略规划草案、重大投融资方案及 ESG 发展规划草案;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修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7 | | 第一节 | | 董事 | 27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41 | | 第一节 | | 监事 |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未授权予董事长、总经理决定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应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 员。 经公司各董事一致书面同意, 可豁免上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8 11:18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 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回购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维护投资者利 益;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 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备合理性 和可行性。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1: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方式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 的良性互动关系, 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