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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3-21 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白秀芬女士、洪晓明女士及常务副总经理徐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白秀芬女 士、洪晓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徐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常务副总 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白秀芬女士、洪晓明女士、徐芳女士将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徐芳女士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 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白秀芬女士、洪晓明女士辞去董事职务 后,公司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该辞职报告将自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白秀芬女士、洪晓 明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附 ...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1 10:56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
天安新材:2023年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21 10:56
1、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283.47 万元(含子 公司相互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33%,其中为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283.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33%。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3、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和审议程序的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 生的担保均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揭示,没有发生违 规担保的情 ...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1 10:5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 士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60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 材) 2023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天安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内控审计报告 第1页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 ...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3-21 10:56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 ...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3-21 10:56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议案仍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4-03-21 10:56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 项目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 | | 7,352.49 |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 | | | | | 2.45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7,354.94 | | 截止 2023 | 年 | 12 | 月 | 31 |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0.00 | 注: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9月21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 ...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2024-03-21 10:56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 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或"标的公司") 少数股东曹春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对方")10%股权(对应 281 万元注册资 本),交易对价为 2,750 万元。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2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81 万元注册资本)。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 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收购 协议》的约定,公司第一次收购瑞欣装材 60%股权的交易对价=交易对方各年承 诺净利润的平均值×8.5 倍市盈率×60%,其中,交易对方对瑞 ...
天安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安林)
2024-03-21 10:5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 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 情况简介如下: 安林,中国国籍,196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 分所授薪合伙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总经 理,现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总经理,兼任 文 ...
天安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云超)
2024-03-21 10:5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 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 情况简介如下: 李云超,中国国籍,1977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法 学博士,2021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博 士。历任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