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an New Material(603725)
Search documents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 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委托公 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 工作的机构,负责登记和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赢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下列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 审批程序。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 1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义务与职责,享有相应的权利与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 水平,规范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系对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经理人员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相同,可以连聘连 任。经理人员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经理人员的正常选 聘程序。 第六条 经理人员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 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精力充沛、具有较强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公司内部及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保 密责任和报告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机构和人员(以下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 司控股子公司或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 的战略规划,并应严格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或相似 的期货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 成本波动,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