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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Q3净利3.08亿元,同比增53.64%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17 09:38
格隆汇10月17日|三棵树公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75亿元,同比增长5.62%;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亿元,同比增长53.64%。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3.92亿元,同比增长 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亿元,同比增长81.22%。 ...
三棵树(603737.SH):前三季度净利润7.44亿元,同比增长81.22%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17 09:17
格隆汇10月17日丨三棵树(603737.SH)公布,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3.92亿元,同比增长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亿元,同比增长8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5.65亿元,同比增长126.37%;基本每股收益1.01元。 ...
三棵树(6037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 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若有)。 除非另有说明,本制度所称"董事"均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 虽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但并不是专职服务于本公司 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 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任何人员不得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及 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 ...
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自身职责,提高公司董 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若 有)。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 ...
三棵树(6037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
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提名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由公 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 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 ...
三棵树(60373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 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调节利润或财务指标,损害公 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 ...
三棵树(603737)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尤其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每年到 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 ...
三棵树(6037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1 / 6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条 为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三棵树涂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三棵树(60373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1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 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 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 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