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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8 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 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成 ...
虹软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18 12:20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 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 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定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 ...
虹软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青原)
2024-04-18 12:20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青原) 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了 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财会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青原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非执业会员,2005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学历。2005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武汉大学, 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担任湖北广 ...
虹软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8 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虹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 ...
虹软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8 12:20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 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 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 ...
虹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2:20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 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员人数。 ...
虹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18 12:20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首席执行官)Hui Deng(邓晖)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 事孔晓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李青原先生(召集人)、王慧女士共同组 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孔晓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 年 ...
虹软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8 12: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 |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 --- | --- | --- | --- | ---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 | | 1,254,859,239.89 |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 | | 803,467,266.03 | | 减:手续费 | | | | 17,383.29 |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 | | 85,578,186.04 | | 加:利息收入 | | | | 6,429,850.87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 | | 250,000.00 |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2 | 年 12 | 月 | 31 日) | 543,632,627.48 |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
虹软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18 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 ...
虹软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18 12:20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