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Fangyuan New Materials (68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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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辞及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剑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剑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证券代码:688148 |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0 |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 由于唐秀雷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 明》,现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罗爱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唐秀雷先生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 资格备案无异议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唐秀雷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代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芳 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 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公司董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公司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总裁(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1 | | 第一节 | 监事 4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 | 第九章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08 09:22
| 证券代码:688148 |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9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0 |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 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 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非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 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09:22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芳 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第六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总裁任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工 作。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七条 审计部应配备若干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 应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做到: (一)热爱审计工作,忠于职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独立的内部监 督和评估,即对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各职 ...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08 09: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 司治理机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将委员由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的吴芳女士变 更为董事袁宇安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688148 |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9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0 |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调整前:杨德明(召集人)、尹荔松、吴芳 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