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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关于2023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12:49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19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 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普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8.33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9.2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458.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27.82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9,730.3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 ...
开普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4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开普云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开普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 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普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8.33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
开普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9 12:49
目 录 天健审〔2024〕7-466 号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开普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开普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3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4—1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开普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 的规定编制《关于 ...
开普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2:49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17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 ...
开普云: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2:49
目 录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 3—6 | 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7-465 号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开普 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 ...
开普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2:49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刘纪鹏、贺强、管清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纪鹏、贺强、管清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 ...
开普云: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19 12:49
目 录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4—7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7-467 号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开普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开普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开普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为了更好地理解开普云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
开普云: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12:4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 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25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 ...
开普云: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12:49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正文 | 7 | | --- | --- | | 六、结论意见 | 14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开普云"或"上市公司")的委托,就开普云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涉 及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开普云已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 ...
开普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清友)
2024-04-19 12:49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管清友,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 济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 项目主任,2009 月 7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处长,2012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究院院长。2017 年 12 月 至今任北京如是我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现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审 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