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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7-22 12:16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沈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职务,辞职后不 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沈建新先生辞去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沈建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公 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沈建新先生在任职期 间做出的贡献表 ...
峰岹科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2 12:16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216898 邮编:518000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峰岹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
峰岹科技: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22 12:1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
峰岹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7-22 12:14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 ...
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2 12:14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 ...
峰岹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牛双霞
2024-07-22 12:14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牛双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峰岹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 ...
峰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2 12:1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园(2 期)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8 日 至 2024 年 8 月 8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
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2024-07-04 10: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 术人员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SOH CHENG SU(苏清赐)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SOH CHENG SU(苏清赐)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 SOH CHENG SU(苏清赐)先生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 离职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SOH CHENG SU(苏清赐),1969 年 12 月生,新加坡国籍,1995 年 ...
峰岹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2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 万元~3,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万股 13.30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44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379.75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2.99 元/股~115.12 元/股 |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 ...
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17 12: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保荐 机构对峰岹科技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 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原因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 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2,000 万元(含),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