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zhou Guanggang Gases & Energy (68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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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688548)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9-22 07:34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 The purpose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is to enhanc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ompany and investors, improving understanding and recognition, and ultimately increasing the company's investment value [1][2] - The basic principles include compliance, equality, proactivity, and honesty [2][9] Group 2: Responsibilities and Structure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organizing and coordinating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3][4] - The securities affairs center, led by the board secretary, is the functional department for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4][5] Group 3: Communication and Interaction -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aims to establish a stable and high-quality investor base, promoting long-term market support [8][12] - Various communication methods include regular reports, annual meetings, and direct interactions through multiple channels [11][12] Group 4: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ransparency - The company must ensure timely and accurat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especially regarding significant events [14][15] -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should avoid revealing undisclosed major information and must comply with legal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14][21] Group 5: Training and Competence - Employees involved in investor relations should receive training on relevant knowledge and skills to enhance communication capabilities [6][11] - Investor relations personnel must possess good character, knowledge of the company, and strong communication skills [7][11]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气体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 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等价有偿"的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 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 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1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 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或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 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监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 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 1 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 ...
广钢气体: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晓茜
2024-09-22 07:3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马晓茜为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 ...
广钢气体: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晓霞
2024-09-22 07:3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黄晓霞为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广钢气体: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 黄晓霞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黄晓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黄晓霞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二、黄晓霞女士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 ...
广钢气体: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耕云
2024-09-22 07:3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陈耕云为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 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 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 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1 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 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前款规定的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 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 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 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 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包括: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四)签订许可协议; (五)租入或者租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 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抵押、质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 担保。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 范措施,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 执行性。 公司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