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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68868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0 10:32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 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 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 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应当经由审计委员会参与发表意见。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本制度规定 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公司所属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 1 / 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 / 8 第九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 识和业务能力,掌握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业务管理相关知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审计或会计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一定 组织能力,包括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等,并熟悉公司及各下属单 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公司规章制 度,具 ...
奥普特(6886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0:32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 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 ...
奥普特(688686) - 公司章程
2025-08-20 10: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英文名称:OPT Machine Vision Tech Co., Ltd 邮政编码:523860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65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东 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 式设立;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86473896E。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于2020年11 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奥普特(6886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8-20 10: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 先生、谢春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 ...
奥普特(688686)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8-20 10:31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 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 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
奥普特(68868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燕琴)
2025-08-20 10:31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燕琴为广东奥普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 ...
奥普特(68868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燕琴)
2025-08-20 10:31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燕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东奥普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 ...
奥普特(68868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20 10:3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 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张 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谢春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 ...
奥普特(68868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桂林)
2025-08-20 10:31
本人陈桂林,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东奥普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 ...
奥普特(68868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春晓)
2025-08-20 10:31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谢春晓为广东奥普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