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du Jiachi Electronic Technology(688708)
Search documents
佳驰科技(68870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指 引、备忘录、通知等,使 ...
佳驰科技(6887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 1/3,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
佳驰科技(6887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7 页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由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 关系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 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 ...
佳驰科技(6887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四条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 第二章 关联人的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
佳驰科技(68870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或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会计准则和董事会的相关要求,对本公司及子公 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等维度进行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治理持续完善。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
佳驰科技(68870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 | 1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 - | 3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 | 7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 | 24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 | 38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40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 - | 44 -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 | 44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 - | 48 - | | 第十一章 | 军工特别条款 | | - | 49 -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 - | 50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
佳驰科技(6887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 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 ...
佳驰科技(6887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监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 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 使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及时公告,协议至少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
佳驰科技(6887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取得较 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及主营业务;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成 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有利于积累资金; (三)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 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但公司持股比例虽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额度达到了该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该对外投资活 动也应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 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 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 ...
佳驰科技(6887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3 09:16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 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佳 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