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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ESG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风险、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需要,完善投 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章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风 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全面 风险管理体系、ESG 管理及全面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等重大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董 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五名公司董事组 成。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风险、ESG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8]34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 集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码:110000000286633。2016 年 12 月 22 日,营业执 照号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2343182。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91 号"文批 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 万股,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全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首钢股份 公司英文全称:BEIJING SHOUGA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邮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审 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 少于二分之一,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 少于二分之一。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提出的提名计划或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联络、会议组 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北京首钢股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8-22 10:5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 一、基本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坚持依法依规 开展利润分配相关工作;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 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公司采用现金、股票和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形式 ...
首钢股份(000959)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2 10:55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5年期初占用 | 2025年1-6月往来 | 2025年1-6月往 | 2025年1-6月偿还 | 2025年6月往来 | 往来形成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 | 会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不 含利息) | 来资金的利息 (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资金余额 | | 往来性质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 迁安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流动资产 | 27,233.82 | | | 12,341.95 | 14,891.87 | 其他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属企业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3,614.92 | | | | 13,614.92 | 其他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236,029.58 | 7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10:5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 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章程》")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 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 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规定继续 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08-22 10:5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财务公司")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针对上半年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工作的 实际,公司编制了《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审核了首钢财务公司管理当局对首钢财务公司2025年6月 30日与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首钢财务公司管理当 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持其有效性, 向首钢股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公司的责任是对首钢财 务公司所做的与其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公司取得并审阅了首钢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 要信息,首钢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 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首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首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 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理有 序安排经营 ...
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对照说明
2025-08-22 10:5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对照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结合运营实际,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改情况对照 说明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股东会职权、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审计委 员会职权、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等条款进行修改;基于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拟对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一条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第一条 |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