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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24 07:42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弘欣热电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平湖支行")签订 ...
景兴纸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5 07:38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333009129,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3-2025 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3 鉴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为期满重新认证,具有延续性,以上优惠政策不会 对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03 09:25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28,799.40 万元(不 ...
景兴纸业: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02 09:52
| 证券代码:002067 |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 编号:临 | 2024-001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0 |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浙江景兴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 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 12.8 亿元的部分由主 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 转股价格:3.40 元/股 转股期限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27 07:44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弘欣热电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嘉 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W ...
景兴纸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必要 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 规范对外投资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 以获 取长期收益为目的, 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 或个人或购买固定资产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 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购买机器设 备及房产土地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 划和发展战略, 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 扩大再生产,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 各自在其权 限范围内, 依法对 ...
景兴纸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 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 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 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 并视情况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 监事 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 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 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的履行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公司应当采取 ...
景兴纸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 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如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 ...
景兴纸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5 08: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管理公司上述人员的身份及持 股变动的自查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 ...
景兴纸业: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08:28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 监事会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