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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Bao Co.,LTD.(0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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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9 11: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04 ⽉ 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钱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刘春莲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如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 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 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03,880,154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 ...
恒宝股份(002104)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1: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37,090,193.44 | 304,497,043.63 | -22.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26,229,831.64 | 34,273,369.80 | -23.47% | ...
恒宝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5 11:56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致: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
恒宝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1:54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 至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 ...
恒宝股份: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0:2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 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方 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 9:00 以通讯 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
恒宝股份: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公告
2024-03-08 10:2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2014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 产业基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8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40)和《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4-042)。 2、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 ...
恒宝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3-08 10:25
公司简称:恒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10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一、释义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3 月 1 | 一、释义 | | 2 | | --- | --- | --- | | 二、声明 | | 3 | | 三、基本假设 | | 4 | |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与批准 | | 5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 8 | |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 8 | |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 | ... | 10 | | (三)结论性意见 | ... | 10 |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恒宝股份、本公司、公司 | 指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计划 | 指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 | | 股票期权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 | | | | 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计划规 ...
恒宝股份: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8 10:25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 康达律师事务所 KANGDA LAW FIRM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 69 号理想创新大厦 A 幢 12 层 12 / F, Building A, Ideal Innovation Building, No. 69, Jiuzhang Road, Suzhou Industrial Park, Jiangsu Province 邮编/Zip Code:215000 电话/Tel:86-0512-67586952 传真/Fax:86-0512-67586972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法律意见书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 블 |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恒宝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별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 ...
恒宝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08 10:25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 | 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 | 定 ...
恒宝股份:恒宝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0:25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 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 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 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会议 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5. 会议的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