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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BIAN SCI-TECH(0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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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00211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
三变科技(00211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 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配 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及时向每位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
三变科技(002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 有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
三变科技(0021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 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而制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 ...
三变科技(002112)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 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 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 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 ...
三变科技(0021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浙江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 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应当 第 1 页 共 8 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
三变科技(00211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 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三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制定本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编制、 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布。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 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 ...
三变科技(0021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第一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 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三变科技(00211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0:48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 ...
三变科技(002112)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6 10:48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 公司、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 子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 总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 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 督权等。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