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XL(0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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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关于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
2024-07-02 09:14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二开")的告知函,告知函 内容为:苏二开控股子公司苏州天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平安装公司") 中标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近日已收到中标 通知书并与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未来产业园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8986.6285 万元。公司 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 2、项目对手方: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JSCX2024-Q-G-023; 4、合同金额:8986.6285 ...
中电兴发: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
2024-06-24 09:26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二开")的告知函,告知函 内容为:苏二开中标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 目,近日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并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了 《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 为人民币 9995.683635 万元。公司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 出现异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2、项目对手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3、合同编号:GF-2017-0201; 4、合同金额:9995.683635 万元; 5、项目工 ...
中电兴发: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06-13 10:31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2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因 个人债务且已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为了避免其股份被强制执行给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公司和个人等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束龙胜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 ...
中电兴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31 11:3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4-027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束龙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005,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收到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束龙胜 先生因个人债务且已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为了避免其股份被强制执行给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公司和个人等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 ...
中电兴发: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4-05-31 11:33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2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束龙胜先生按照规定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开始减持股份,在减持过程中发现 其持有公司的 11,086,9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被法院司法冻结, 束龙胜先生立即委托其代理律师联系法院申请解除司法冻结,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接到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法院于 5 月 30 日已将冻结的 11,086,952 股股 份全部解除冻结。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 开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接到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其个人被法院冻结的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已解除 ...
中电兴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5-31 11:3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00229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束龙胜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山路泰华园***号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义务亦 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性文件。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权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书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
中电兴发: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4-05-30 10:28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2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 30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束龙胜的通知:束龙胜先生因个人债务且已收到法 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为了避免其股份被强制执行给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公 司和个人等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4 年5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7,601,726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股份3,604,045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0.49%,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束龙胜 | | | | | 住 所 |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路** ...
中电兴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10:43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提案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九项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2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8,135,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62%;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4,355,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 ...
中电兴发: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22 10:4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247 号 致: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 ...
中电兴发: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记录表
2024-05-17 09:42
编号:2024-001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投资者关系活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动类别 | □现场参观 | |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参与单位名称 | | | 及人员姓名 | 通过"全景路演"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广大投资者 | | 时间 | 2024年5月17日15:00-17:00 | | 地点 | "全景路演"(http://ir.p5w.net) | | 上市公司参会 | 董事长瞿洪桂先生、总经理汪宇先生、财务总监陶黎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甘 | | 人员姓名 | 洪亮先生、独立董事郑湘女士 | | |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问答环节内容如下: | | | 1、瞿董事长:你好。贵公司参与云南联通和广西联通的混改合作投入了8亿 | | | 多资金,现已退出,投入的资金回款问题,现在谈判的进展如何,请具体介 | | | 绍一下。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联通 | | | 谈判,加快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