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0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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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08-27 12:47
(5)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误差。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 将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指标以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 说明等,进行了审计。 一、在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中关于对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计的有关规定,重点关注了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编制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化; (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4)是否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二、关于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 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半 年度的经营成果, ...
中电兴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2:47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规范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等 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情况,为积极落实新《公司法》有关最新表述、规 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
中电兴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2:4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 续培训。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 ...
中电兴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2:4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五)监事 ...
中电兴发(002298)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9:15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 --- | --- | --- | --- | --- | |--------------------------------------------------|--------|------------------------------|--------|-----------------| | | | 项 目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亏损: | 26,000 万元– 36,000 万元 | 亏损: | 10,622.99 万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 | 26,450 万元– 36,450 万元 | 亏损: | 11,368.35 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 | 0.3625 元/股–0.5019 元/ 股 | 亏损: | 0.1481 元/ 股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智慧城市、智慧用能(智能型高低压输配电设备及元器件)和 智慧新能源三大业务板 ...
中电兴发:关于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
2024-07-02 09:14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二开")的告知函,告知函 内容为:苏二开控股子公司苏州天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平安装公司") 中标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近日已收到中标 通知书并与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未来产业园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8986.6285 万元。公司 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未来产业园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 2、项目对手方: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JSCX2024-Q-G-023; 4、合同金额:8986.6285 ...
中电兴发: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
2024-06-24 09:26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二开")的告知函,告知函 内容为:苏二开中标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 目,近日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并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了 《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 为人民币 9995.683635 万元。公司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 出现异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太湖科学城南大教育园区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2、项目对手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3、合同编号:GF-2017-0201; 4、合同金额:9995.683635 万元; 5、项目工 ...
中电兴发: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06-13 10:31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2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因 个人债务且已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为了避免其股份被强制执行给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公司和个人等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束龙胜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 ...
中电兴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31 11:3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4-027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束龙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005,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收到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束龙胜 先生因个人债务且已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为了避免其股份被强制执行给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公司和个人等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 ...
中电兴发: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4-05-31 11:33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2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束龙胜先生按照规定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开始减持股份,在减持过程中发现 其持有公司的 11,086,9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被法院司法冻结, 束龙胜先生立即委托其代理律师联系法院申请解除司法冻结,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接到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法院于 5 月 30 日已将冻结的 11,086,952 股股 份全部解除冻结。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 开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接到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其个人被法院冻结的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已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