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SHAN ALUMINUM(00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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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0025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为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
天山铝业(0025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障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
天山铝业(00253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由 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天山铝业(0025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 ...
天山铝业(00253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天 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 ...
天山铝业(00253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第二章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 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的披露程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 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 ...
天山铝业(00253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为 2 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 ...
天山铝业(0025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四章所述关联交易, 视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
天山铝业(0025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山铝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 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 ...
天山铝业(0025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副总经 理对总经理负责,按总经理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