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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00258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 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史丹利农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 ...
史丹利(0025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 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 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等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 ...
史丹利(0025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
史丹利(00258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 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原则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预计,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 万元人民币的, ...
史丹利(002588)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为规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史丹利(002588)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五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 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 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第四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 ...
史丹利(0025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 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 ...
史丹利(0025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是指年度财务报告、业绩预报、业绩快报 和其他年报信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 错,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负责人,控股 ...
史丹利(0025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决定设立公司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 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
史丹利(0025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2: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 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 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 1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