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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4-22 14:33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5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哈尔斯"、"公司"或"发行人")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 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证券简称:哈尔斯 证券代码:002615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及问询函的补充披露及修 ...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4-22 14:3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四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袁婧、李瑞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 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 | --- | --- | | 目 | 录 2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4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9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事项 14 ...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4-22 14:3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四月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袁婧、李瑞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 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3-1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1 | | --- | | 目 录 2 | | 释 义 4 |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一、基本情况 5 | | 二、主营业务介绍 5 | |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7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8 | | 第二节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14 | | 二、发行方 ...
哈尔斯(00261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4-22 14:33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以下称"《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下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哈尔斯"或"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 项法律顾问协议》,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
哈尔斯(00261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5-04-22 13:35
目 录 | 审核问询函问题 一、 | 1……………………………………………第 | 1—11 | 页 | | --- | --- | --- | --- | |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 2……………………………………………第 | 11—15 | 页 | |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 3……………………………………………第 | 15—22 | 页 | | 四、审核问询函问题 | 4……………………………………………第 | 22—23 | 页 | | 五、审核问询函问题 | 5……………………………………………第 | 24—30 | 页 |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5〕28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5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如下。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1 报告期各期 ...
哈尔斯(002615)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2 13:27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 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 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1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 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在上述文件披露后,通 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04-22 13:27
证券简称:哈尔斯 证券代码:0026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ers Vacuum Containers Co.,Ltd. (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四月 哈尔斯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 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 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 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杯壶制造与品牌运营商,公司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专注于不锈钢保 温器皿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线涵盖了多种保温杯、 ...
哈尔斯(002615)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1 14:28
目 录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4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2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6498 号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 ...
哈尔斯(002615)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1 14:2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哈尔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哈尔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哈尔斯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哈尔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6500 号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