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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8 10:38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了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应 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 观、公正的经济监督和评价、咨询活动,旨在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改善其运营。 (二)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 ...
东诚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0:38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东诚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 ...
东诚药业: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3-12-28 10:38
第一章 总则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烟台东诚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 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然人的含义见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 借给关联方资金,为 ...
东诚药业:独董候选人声明(李方)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方作为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一、本人已经通过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如否,请详细说明: ...
东诚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制定、修订、废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8 10:38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制定、修订、废止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施细则》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 --- | --- | --- | | 7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重大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审计委员会 | | | | 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 8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重大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提名委员会 | | | | 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 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 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 细则》 | | | 10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重大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战略委员会 | | | | 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 11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 | 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 理制度》 | | | 12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东诚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8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 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负责。 ...
东诚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38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二 ...
东诚药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 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 事候选人,董事或监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多者依次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中所称 "监事"特指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一)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 次股东大会的独立 ...
东诚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10:3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