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VTE(002841)
icon
Search documents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 序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 | |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 |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 | | | 情形之一的; | 形之一的; | | |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 | | 处罚; | 罚; | | |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 | 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 | (四)公司现任监事; | (四)公司现任监事; | | 1 |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 |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 | | | 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 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继武)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继武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已经通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恒)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恒先生为广州 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3:50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第一条 |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 第一条 |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 | | |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 | | | |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 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 | | |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 |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1 | |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 | 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 | | |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 | |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 | | 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 | --- | --- | --- | | | | 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 | |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 | |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 | |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 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 | |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 |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 | | | 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 | 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 | | | 事会批准; | 批准; | | |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 | | | 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 | 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 | | | 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 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 | |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 |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 | | | 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 | 其他相应的部门或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2024 年 1 月)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 | | | 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 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实 | | | 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董事组成, | 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不在 | | |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 |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 | | 委员,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 立董事应占应过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业人士。 |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 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 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员 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 | | | 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 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 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 | | | 施情况出具年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视 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 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 条件媒体上公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 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并报董事会备案。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