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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0:54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3-00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通讯方 式送到全体监事。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主体免于支付上述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 担保措施,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保证相关借款业务顺利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关联监事游 ...
金通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0:54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03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2月28日以电子通讯方 式送到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 区钟秀中路13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朱雪忠先生、赵钦新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 ...
关于对金通灵的监管函(2)
2024-01-02 12:5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季伟、 朱军、张建华、袁学礼、冯霞的监管函 礼、冯霞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本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 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2 号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季伟、朱军、张建华、 袁学礼、冯霞: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金通灵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79 号)、《关于对季伟、朱军、张建华、袁学礼、冯霞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8 号)显示,金通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关于对金通灵的监管函(1)
2024-01-02 12:51
关于对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 陈树军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3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张建华作为公司董事长,申志刚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树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 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朱军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冯霞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 任,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张建华、 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83 号)显示,2017 年至 2022 年,金通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及其全 ...
金通灵: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01-02 12:51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0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5)。 2024年1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住所:江 苏省南通市钟秀中路135号。 季伟,男,1964年1月出生,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住址:江 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袁学礼,男,1977年1月出生,金通灵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住址:江苏 省南通市崇川区。 许坤明,男,1968年11月出生,金通灵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住址:江苏省 南 ...
金通灵: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1-02 12:51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0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1月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17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季伟、朱军、张 建华、袁学礼、冯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8号)(以下简称 《警示函1》)、《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2》),现将相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决定书》与《警示函1》的主要内容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季伟、朱军、张建华、袁学礼、冯霞: 经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 事实: 一是信用减 ...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4-01-02 12:4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5 号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钟秀东 路 135 号; 季伟,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 袁学礼,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许坤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冒鑫鹏,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1 — 经查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 号) 显示,2017 年至 2022 年,金通灵及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 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 EPC 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 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 物材料有限公司等 12 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 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 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 额。其中,2017 ...
金通灵:金通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06 10:21
法律意见书 致: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 下午 15:30 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大 会")进行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和验证。在上述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 ...
金通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6 10:21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3-06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135 号,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 共持有( ...
关于金通灵的关注函
2023-11-22 07:31
2017 年至 2022 年,你公司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310 号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 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 〔2023〕12 号),告知书显示,2017 年至 2022 年,公司通 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 EPC 总承包项目 完工进度(履约进度),以及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 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 中,2017 年、2018 年、2021 年、2022 年,公司虚增营业收 入分别为 50,142.43 万元、54,973.13 万元、6,893.07 万元、 1,530.85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14,647.88 万元、 14,767.16 万元、7,398.71 万元、4,332.73 万元;2019 年, 公司虚减营业收入 19,671.62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3,852.77 万元;2020 年,公司虚减营业收入 5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