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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 法律、行政法规、中 ...
捷成股份(30018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 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 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内容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适用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交易或关联交易事 项,仍应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以确 ...
捷成股份(3001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年度股东会及临时股东会的召开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投票的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第三条 股东会通知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拟定,并在起草完毕后将通知 草稿交与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在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出。 第四条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及指定网站上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在指定报纸上公告的通知中所载提案内容可以为简略的标题性的介绍, 但是,在指定网站上的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
捷成股份(3001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 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
捷成股份(3001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 1 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 2 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务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 4 ...
捷成股份(30018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审计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
捷成股份(3001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中所指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 3 条 公司应向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 4 条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应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 5 条 ...
捷成股份(30018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股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北京捷成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股东会选 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 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 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 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 ...
捷成股份(300182)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 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以及服务 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 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 ...
捷成股份(300182)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和有关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 务工作。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及披露的日常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 具体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