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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1 12:49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 理工商变更 ...
光线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雪春)
2024-06-11 12:49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雪春为北京光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
光线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云凤)
2024-06-11 12:49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2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 是 □ 否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云凤为北京光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
光线传媒: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6-11 12:4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光线传媒: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1 12:4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周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9:15- 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 ...
光线传媒: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2 09:57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913,880,857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 2.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 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现有总股本-回购股份=2,933,608,432 股-19,727,575 股 =2,913,880,857 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 分红金额÷10 股=2,913,880,857 股×0.70 元÷10 股=203,971,659.99 元。 3.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 ...
光线传媒: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5-17 08:1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 是否为控 | | | |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股股东或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 | 为补 | 质押起始 | 质押到期 | | 质押用 | | 名称 | 第一大股 | 股份数量 | 持股份 | 总股本 | 为限 | 充质 | 日期 | 日期 | 质权人 | 途 | | | 东及其一 |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押 | | | | | | | ...
光线传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2:47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 ...
光线传媒: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2:44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光线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 ...
光线传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5-15 12:4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光线传媒 | | 股票代码: | 30025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 号 | 1 | 号楼 | 3 楼 | 301 | | | 室 | | | | |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 969 | 号 | 3 号楼 | 6 | 楼 | | 股份权益变动性 | | | | | | | | | 股份增加 | | | | | | | 质: | | | | | | |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