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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PENGLING(30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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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4-05-28 12:56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 公司 2 号办公楼 2 楼多功能厅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于2024年5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 ...
鹏翎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5-28 12:56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 ...
鹏翎股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5-28 12:56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届满日 | | | | | --- | --- | --- | --- | | 34 |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 | | | 3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 不适用 | | | | | 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 | | | |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 | | |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 | | | 36 | 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 是 | | | | 见 | | | | | 37 |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是 | | | |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 | | | |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 是 | | | | | 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 | | | 的规定 |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是 | | | | |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是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 | | | | (4 ...
鹏翎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8 12:56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3:00 在天津市 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公司主楼 6 楼 605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臣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魏泉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
鹏翎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28 12:56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公司制订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 计划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 ...
鹏翎股份: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2024-05-28 12:56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5 月 | 释 3 | 义 | | | --- | --- | --- | |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 | 4 | | 第二节 正文 | | 6 | | 一、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的条件 | | 6 | | 二、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 7 | | 三、本次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 | 17 | | 四、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确定及其合规性 | | 19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 | | 19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19 | | 七、 ...
鹏翎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5-28 12:56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 ...
鹏翎股份: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8 12:56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 |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 --- | --- | --- | | 鹏翎股份、公司 、本公司、 | 指 |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 | |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本 | 指 | 计划 | | 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 | | | 励计划(草案)》 | |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告 | 指 |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 指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 | 股票 | |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 ...
鹏翎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5-21 09:37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12,1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13%)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贤华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03%)。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近日收 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高贤 华因存在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部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任职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高贤华 | 高级管理人员 | 312,163 | 0.041 ...
鹏翎股份:鹏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1:44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024 年 5 月 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