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en(3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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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 保证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 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的控股 或者参股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实体资产; (四)收购其他法人、自然人的股权或进行股权置换; (五)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注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六)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 ...
艾比森(300389)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的薪酬管理,有效地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艾比森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四条 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 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董事薪酬应当与 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 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六条 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
艾比森(3003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 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五)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的范围: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 ...
艾比森(3003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
艾比森(300389)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 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以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 服务。 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
艾比森(30038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 ...
艾比森(3003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
艾比森(3003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 ...
艾比森(3003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募 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资本 市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 ...
艾比森涨2.01%,成交额1.22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54.52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8 03:01
Core Insights - Abison's stock price increased by 2.01% on October 28, reaching 17.72 CNY per share, with a total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6.54 billion CNY [1] - The company has seen a year-to-date stock price increase of 53.29%, but a recent decline of 7.76% over the last five trading days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For the period from January to September 2025, Abison reported a revenue of 2.872 billion CNY,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5.66%,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185 million CNY, which is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57.33% [2] - The company has distributed a total of 1.066 billion CNY in dividends since its A-share listing, with 347 million CNY distributed over the past three years [3]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Abison had 17,900 shareholders, an increase of 6.76% from the previous period, with an average of 13,034 shares held per shareholder, down by 6.33% [2] - The fourth largest shareholder is Hong Kong Central Clearing Limited, holding 10.098 million shares, an increase of 7.936 million shares from the previous period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