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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15 12:52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 总股本363,853,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109,156,161.3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 年5月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 ...
艾比森(30038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5-15 11:3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24-021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864.448.981.48 | 709.292.328.04 | 21.87% | | 归属 ...
艾比森(300389) - 2024 Q1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5-15 11:3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864.448.981.48 | 709.292.328.04 | 21.87% | | 归属 ...
艾比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7 12:27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致: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的法律意见。 信达仅依据本法 ...
艾比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7 12:27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4-02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加大费用投入短期利润承压,全年签单高增仍有望实现
申万宏源· 2024-04-30 11:02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Buy" rating for the company, indicating a positive outlook for its stock performance in the next six months [18][20].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is expected to achieve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new orders, with a target of 8 billion yuan for the year,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51% [7][20]. - Despite a short-term profit pressure due to increased expenses, the company's revenue and profit growth are anticipated to accelerate in the future [18][20]. - The gross margin is expected to remain above 30%, indicating strong bargaining power within the supply chain [8][20]. Financial Summary - As of Q1 2024,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864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1.9%, while the net profit was 70.97 million yuan, down 10.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0][18]. - The projected total revenue for 2024 is 6.023 billion yuan, with a year-on-year growth rate of 50.3%, and the net profit is expected to reach 469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growth of 48.5% [10][20]. - The company’s earnings per share (EPS) for 2024 is forecasted to be 1.29 yuan, with a dynamic price-to-earnings (P/E) ratio of 11 [10][20].
艾比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4-29 09:23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4-02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的通知,获悉丁彦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45)、《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35)。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截至公告披露日,丁彦辉 ...
24Q1收入保持增长,积极开拓市场导致费用增幅较大
中泰证券· 2024-04-29 02:30
公司点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盈利预测表 \n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n会计年度 2023 2024E 2025E 2026E | | | | | [Table_Finance2] 利润表 单位 \n会计年度 2023 2024E 2025E 2026E | | | | :百万元 | | 货币资金 | 782 | 1,814 | 2,464 | 3,094 | 营业收入 4 ...
艾比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08:24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4-01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文女士主持,应当与会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
艾比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08:24
2、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