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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29 10:22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周五)下午 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6,841,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66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4,535,144 股,占公 ...
金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0:22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TCYJS2023S0037 号 致: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公司修订、制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金盾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金盾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金盾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 ...
金盾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1: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金盾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金盾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1: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后成立,专门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 ...
金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1:28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四届十三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 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周五)下午 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 ...
金盾股份: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13 11:28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徐伟民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朱建先生(独立董事)、阳 洪先生(董事);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的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下设 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朱建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宗吾先生(独立董事)、管 美丽女士(董事); 调整后:朱建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宗吾先生(独立董事)、阳 洪先生(董事); 调整后:徐伟民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 ...
金盾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1: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事规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 大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 ...
金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1: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
金盾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1:2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其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
金盾股份:关于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2023-12-13 11:28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此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是阳 洪、朱建、李宗吾、徐伟民 4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淼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最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