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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30042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2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5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6 |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9 |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5 |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8 |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1 |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8 |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8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1 ...
立中集团(3004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4 10:01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 ...
立中集团(3004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 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立 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活动应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 ...
立中集团(30042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立中四通轻 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立中四通轻合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会仅选举 一名董事时,可以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 1 -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如有,下同)和非独立董 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董事的 ...
立中集团(3004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立中四通轻合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
立中集团(3004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各专门 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董事会也可以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另设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另行制订议事规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 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
立中集团(30042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 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 专用。公司使用募集 ...
立中集团(3004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立中集团(3004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立 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 ...
立中集团(3004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的出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持有时间超过一 年的各种投资,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