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SHUN(3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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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必须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9 08:1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络人。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1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审计委 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29 08:19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第六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满足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降 低筹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本制度所称筹资, 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借款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 及公司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其他权益性投资形成关联关系、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筹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应考虑企业资金、筹资成本、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权衡、降 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在证券市场发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监督管理,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意或者过 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 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致使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公司相应采取的监 督管理措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会计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项。 第八条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应主要关注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的; 1 / 5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监督管理遵循公平公正、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原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事项及方式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作为专门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不得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 法律文件。公司应当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担保事项 相关的印章使用登记。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08:1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因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 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 人员。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 制度 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 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适用本制度的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规 定执行。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
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 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规定,以及《上海海顺新 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化名、借他人名义等以适用规范禁止的方式持 有、买卖本公司股份,亦不得违反适用规范从事禁止的交易,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