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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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晓滨)
2023-12-20 10:31
声明人戴晓滨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 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五、本人 ...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0 10: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成 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会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 ...
兴齐眼药: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意见
2023-12-20 10: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戴晓滨、徐先梅、孔晓燕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戴晓滨、徐先梅、孔晓燕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 ...
兴齐眼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0 10:31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3-07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88,555,0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88,555,08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合计转增 35,422,03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3,977, ...
兴齐眼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20 10: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并监督执行;审定公司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 作制度的规定的,自该决议形成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 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 ...
兴齐眼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20 10: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提名委员 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事部为提名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 有关资料的准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
兴齐眼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0 10:31
第一条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组 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沈 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应 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 由。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兴齐眼药: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0 10:31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3-073 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1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曲晓禹女士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曲 晓禹女士、李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上述非职工 ...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先梅)
2023-12-20 10: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徐先梅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 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兴齐眼药: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20 10: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的《关于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沈开外经贸发[2011]104 号《关于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更名的批 复》批准,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沈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01179988209。 鉴于公司上市前的外资股东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桐实投资有限公 司已将公司上市前股份减持完毕。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