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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2: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 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 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 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其他议案、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
同和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通知,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 绍炯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到会监 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 ...
同和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宛虹)
2024-04-24 12:4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1/ 6 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6次 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 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 ...
同和药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4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同和药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 2 家,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具体单位如下: (1)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母公司,主要原料药等产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以及对外投资等业务; (2)江西同和药业进出口责任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出口贸 易等业务。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
同和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 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 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以往经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的相关 额度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但需按本次议案中所 批准的额度执行。如在期限内增 ...
同和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2:4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公司内控体系的设计、运行、评估和持续改进工作,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职责和对应规范,规范风险应对措施,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建立 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合理保证经营 ...
同和药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2:4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1/ 1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在任独立董 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同和药业: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2:44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22SH3110011/CCCC/cl/cm/D6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 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 (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全部有关事实, 且全 部事实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有 效, 公司有关人员在本所律师调查、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有效, 所提供有关文件、资 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4)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 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 本所假设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和药业"或"公司")委托, 指派张征轶律师、蔡丛丛律师(以 ...
同和药业: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拟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已于2024年4月21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民主投票,同意选举何清元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何清元先生将与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何清元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在江西省联合纸厂担任电工、机修车间主任等职务。2003 年入职公 司,历 ...
同和药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4 12:4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 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 据报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以信 会师报字[2024]第 ZA11090 号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 单位:万元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 | 72,213.87 | 71,990.84 | 0.31% | | 营业利润 | 11,223.23 | 10,633.24 | 5.55% | | 利润总额 | 11,250.03 | 10,614.97 | 5.98% | | 净利润 | 10,59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