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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景生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一)
2023-12-07 13:52
声明人Yu Wei(俞卫)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透景生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07 13:52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84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23 年 12 月 0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提名张晓峰先生和朱丽女士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比例不低于 1/3。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1 名由公司 ...
透景生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7 13:52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向各位董事送出。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82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 412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董事俞张富先生、独立董事王方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见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
透景生命: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7 13:5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情况, 公司需对《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向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并根据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变更登记及备案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授权有效期 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 毕之日止。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拟 修改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83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 ...
透景生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13:52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透景生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一)
2023-12-07 13:52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Yu Wei(俞卫)为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透景生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三)
2023-12-07 13:52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家祥为上海透 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
透景生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7 13:5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 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 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应当为独立董事委员中的 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 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 ...
透景生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7 13:5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 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透景生命: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2-07 13:50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 序进行监督,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 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 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 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原条款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 | | 第五条 | 第五条 |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 | | 验区碧波路 572 弄 115 号 1 幢,邮政编码为 | 号,邮政编码为 | 201201。 | | 412 | | | | 201203。 | | | | | | |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 | | | | | 通过: | | | | 通过: | | | |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 (一)修改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