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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9 10:3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为适应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 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并召集战 略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 原 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 ...
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9 10:31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选择适合公司发 展需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和意见。 提名委会员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委员会根据上 ...
海川智能(3007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09 10:31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为规范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解聘或改聘等情形, 下同)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 表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
海川智能(3007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09 10:31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广东海川智能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 ...
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9 10:31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3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薪酬与考 ...
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10:31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广东海 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 1/3 以 上(至少 3 名)的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 ...
海川智能(3007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9 10:3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 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 ...
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09 10:31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为公司提供年 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共同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总 监,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 核。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沟通,在其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不定期督促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 ...
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9 10:31
为加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 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
海川智能(3007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10:31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