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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 -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五条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 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 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 ...
宁德时代(30075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应包括至少一名不 同性别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1 第一条 为完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监管规则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
宁德时代(3007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权估值及公司生产经 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派驻控股及 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 ...
宁德时代(3007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委托理财制度、资金管 理制度等),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一章 总则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的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 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企业的股 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 ...
宁德时代(300750)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 金控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 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 财经部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岗位职责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分工办理,确保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 工如下: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按本制度第六条进行办理; (二)货币资金的支付办理和现金保管由结算专员执行;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由核算会计执行; (四)货币资金的盘点清查由结算专员、资金会计共同执行; (五)货币资金的 ...
宁德时代(300750)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连)交易,保证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层必须遵守。 1 (十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五条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关连交易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关连人士 进行的交易,以及与第三方进行的指定类别交易,而该指定类别交易可令关连人 士透过其于交易所涉及实体的权益而获得利益。有关 ...
宁德时代(3007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实行累 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采 用累积投票制。 投票程序 第五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当分 别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 ...
宁德时代(300750)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5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8 | | | 第七章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
宁德时代(3007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 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 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属于上述 对外担保,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对外 担保,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 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 ...
宁德时代(300750)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4: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 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 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