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EXC-LED Technology (3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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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授权或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 ...
爱克股份(30088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 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备案。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
爱克股份(30088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决策效率,充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议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 ...
爱克股份(3008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1 11:0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 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 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爱克股份(30088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 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 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 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 以撤换。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在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
爱克股份(3008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了债务人进行资金融通 或商品流通而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 公司对外 ...
爱克股份(300889)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和义务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备案。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提名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 ...
爱克股份(300889)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经理的行为,确保经理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和《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其行为规范必须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聘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四条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规 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经理职权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经 理负责,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理授权协助经理工作。 4 第六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融资融券 ...
爱克股份(30088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爱克莱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 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 (五)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 并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是审计部门开展工作的规范性 要求。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七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