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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Plastic Masterbatch (SuZhou) (3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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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
宝丽迪(30090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相关方的承诺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 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统称"承诺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同 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以下简称"承 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 况判断明显不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当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 确如无法取得审批 ...
宝丽迪(300905)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3 10:0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宝丽迪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下列情形时,公司在股东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时实行累 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含)独立董事;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 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表 ...
宝丽迪(30090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0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宝丽迪(30090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13 10:0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进行审阅,应当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 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了解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 沟通。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 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 1 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 ...
宝丽迪(3009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1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
宝丽迪(3009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对象和审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苏州宝丽 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公司法》《民法典》《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以及《公 ...
宝丽迪(30090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 ...
宝丽迪(30090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3 10:01
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促进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证券事务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子公 司规范治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公 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下但公司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控制其董事会),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可实际控制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 ...
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3 10: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 ...